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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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9年宝鸡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20-12-15 17:47:02 浏览次数: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卫健事业持续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健康保障。一年来,健康宝鸡建设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综合医改持续深化、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更加有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取得新成果,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呈现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1、卫生健康机构。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2985个。其中:医院90个(综合医院53个、中医医院16个、专科医院20个,护理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4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个、乡镇卫生院165个、门诊部2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48个、村卫生室18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生技术服务机构5个);其他卫生机构5所(医学在职培训机构2所,其他3所)。与上年比较,机构总数减少58个,主要是基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合并,合疗机构因机构改革划归医保局管理。

2、床位。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7625张,比上年增加704张,增长2.62%。其中:医院、妇保院(站、所)22501张,比上年增加426张,增长1.9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5114张,比上年增加268张,增长5.53%。

3、人员。2019年底,全市共有卫生人员40223人,比上年增加1000人,增长2.55%。卫生人力增长主要原因是民营医院人员增加。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2999人,比上年增加1231人,增长3.87%(执业(助理)医师10739人,比上年增加527人,增长5.16%;注册护士13673人,比上年增加539人,增长4.10%;药师(士)、技师(士)、检验师(士)、见习医师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587人,比上年增加165人,增长1.96%);管理人员2305人,比上年增加11人;工勤技能及其他技术人员2272人,比上年增加29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510人,比上年减少195人;卫生员137人,比上年减少76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2.04%,比上年增长1.05%;管理人员占5.73%,工勤技能与其他技术人员占5.65%,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占6.58%,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4、每千人口的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7.35张,较去年增加0.21张;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8.77人,较去年增长0.35人;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86人,较去年增长0.15人;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64人,较去年增长0.16人。(注:2019年常住人口:376.10万人)

二、医疗服务

1、运营情况。2019年,全市总诊疗量为2006.66万人次,比上年减少45.34万人次,减少2.21%。(医院总诊疗量865.21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43.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1010.35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50.35%(社区服务中心/站占4.93%,卫生院占14.86%,村卫生室占19.63%,门诊部占0.76%,诊所占10.1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总诊疗量131.11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6.53%。

全年总入院病人为80.75万人次,总出院病人为79.95万人次,分别较上年减少2.01万人次和减少2.75万人次,减少2.43%和减少3.33%;住院病人的手术人次为16.49万,较上年增加了0.14万人次;年平均病床使用率为78.48%,其中:医院87.17%、卫生院44.22%、社区服务中心(站)35.56%、妇幼保健院(所、站)79.81%;年平均病床周转次数为29.86次,较去年减少1.59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4天,较上年增加了0.1天。

2、费用情况。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为134.8元,较上年增加11.8元,增长9.59%。住院病人人均费用为5773.6元,较上年增加463.6元,增长8.73%。

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90.1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6.3元,增长9.38%。医院人均住院费用6532.1元,与上年比较增加457.1元,增长7.52%。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64.6元,与上年比较增加3元,增长4.87%;人均住院费用1411.2元,比上年增加81.5元,增长6.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81.2元,比上年增加15.6元,增长23.78%;人均住院费用2206.3元,比上年减少355.1元,减少13.86%。

三、中医中药

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有公立中医医院12所,民营中医医院4所,中医诊所229所,中西医结合诊所18所,中医门诊部7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6所。12所中医医院共有在岗职工450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63人,执业医师1271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630人。12所中医医院共有床位数3662张,全年出院123231人次,平均住院天数9.9天,病床使用率83.11%;全年门诊1720784人次。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88%,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6.71%。

四、基层卫生

2019年,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042个。

全市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38名,全省全科医生转岗累计培训941人。全市符合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条件的卫生人员共计7189人。

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4.23%、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4.44%、新生儿访视率96.71%、早孕建册率96.42%、产后访视率96.26%、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3.8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1.43%、II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8.68%、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88%、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6.7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9.27%、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7.65%,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五、妇幼健康

2019年底,全市免费婚检率为81.2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1.85%。实施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服用率98.14%;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为100%,并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给予了规范的干预治疗和救助;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9.11%和97.89%。农村宫颈癌检查49934人,确诊18例;乳腺癌检查8559人,确诊1例,对异常及确诊病例均予以治疗和随访。妇女病筛查率84.7%。

2019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3.58/10万,较上年下降了65.5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91‰,与去年基本持平。婴儿死亡率3.49‰,较上年下降了10.74%。

六、人口与家庭发展

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完善相关措施,2019年(1-12月)全市共出生32245人,人口出生率8.40‰,人口自然增长率3.3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69。全面落实国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19年全市享受国省计生奖扶政策18268人,兑现奖扶资金3492.72万元,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对象267266人,兑现补助资金534.53万元。

七、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

全年监测、预警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处置率达到100%。按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暨风险评估共12次。

2019年,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4.42/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10.13%。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75.47万剂次,接种率99.84%,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8.22%,以镇街为单位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截止2019年底,全市大骨节病患者10448人,氟骨症患者318人,克山病患者149人,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1863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47人。全市地方病继续保持消除或控制状态。

八、卫生监督

2019年,国家卫健委下达我市双随机抽检任务1094户,全市监督完成1038户,任务完成983户,任务关闭110户,监督完成率94.88%,完成率89.85%,完结率99.91%。

完成公共场所卫生、打击非法行医、消毒产品、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血液安全、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保健”市场乱象等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单位14698户次,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案件597起,移交公安部门1件。

九、采供血

2019年全市无偿献血42925人次75082.35单位,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0.41%和8.41%;单采血小板1617人次3002个治疗量,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6.58%和26.92%。自愿无偿献血比例100%,人均血液供应量 3.98毫升,同比增长8.4%。修订《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十、药品供应保障

全市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二、三级公立医院达到4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8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85%以上。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率达到85%以上,网采率达到95%以上。建立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点53个,药品耗材应急储备基地2个,药品配备使用监测点38个。

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比例等指标,大部分达到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药占比平均降到30%以下,市级公立医院降到26.5%;药品使用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占比由65%下降到30%以下,处方合格率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平均药费下降10%。全市药品采购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达11 %左右。

十一、健康扶贫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全市5个贫困县和所属39个乡镇、395个行政村,以及非贫县230个贫困村,实现医疗机构“空白点”全面清零。大病救治病种增加到25种,救治大病患者6147人,实现了应治尽治,签约服务贫困慢病患者75865人,依据病种落实分类管理,做到了应签尽签。

十二、健康城市建设

2019年,宝鸡城区、千阳县城、眉县县城和眉县汤峪、常兴镇高标准做好国家卫生城市(镇)复审工作。“2017—2019年”周期创建国家卫生镇的19个建制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镇容镇貌持续改观,长效机制逐步规范,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普遍提升,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并公示。

坚持以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为抓手,夯实健康宝鸡建设基础,全市已申报创建健康机关48个、健康军营7个、健康社区25个、健康村庄214个、健康学校65个、健康医院30个、健康企业113个、健康家庭6800户,累计推荐各类健康细胞省级示范点2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