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2-01 14:33:48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委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卫生健康目标任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以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为宗旨,以监督执法办案为抓手,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引领、坚定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刻认识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是指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彰显实践品格、展现实践伟力。对此,我们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立场,切实把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理解和认识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2.结合实际深研细学。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

部学习通知要求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党组统揽、领导带头、干部自觉,学习重大意义、学习核心要义、学习实践要求。委党组坚持领学促学、实字当头,在走深走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重点内容突出出来,先后4次以党组会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委各支部将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每季度至少1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级干部利用“夜学”、自学时机强化自身学习。委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3.学深悟透推进工作。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卫健系统各级干部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自觉运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指导工作、推进工作,在依法防控疫情上、在项目建设上,在强化管理、解决问题、谋求发展上,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在应对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规范、依法推进,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同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委党组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在委官方网站公开公布我委职责职能、职能转变以及与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权力行使依据、承办机构、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并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梳理完善我委70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持续减时间、减少跑动次数、提升网上办理深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将42项直接面对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全权受理,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快递送达”服务,完成“中心之外无审批”。转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夯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到“拟文审查、集体研究、发文备案、主动公开、定期清理”,实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同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卫健委公平竞争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聚焦中心、突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聚焦法治化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形势下,严格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督查督导、执法监督,坚决防止疫情反弹,重点围绕省卫健委公布的15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尤其突出对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干扰疫情防控进程、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预防接种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突出新冠疫苗接种这个重点,实行10个委领导包抓指导县区、13个专项督导组督导检查、6个技术指导组一线指导等方式,督促9类重点人群,以及建党100周年庆典、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市县区“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2.聚焦法治单位示范创建。根据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单位管理运行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同时,把全员普法守法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守法,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使遵法守法成为行动自觉。根据省卫健委《关于推荐省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试点建设单位的通知》要求,遵照《省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我委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推荐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申报省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试点建设。

3.聚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四个落实”: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委聘律师直接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处理信访投诉20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审查合同3件。二是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今年的2起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委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要求法规科等业务科室人员参与旁听,以案释法,以案学法。三是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加强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沟通,及时共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移送涉刑事案件。今年,开元商城宝鸡有限公司伪造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案,对开元商城宝鸡有限公司安排持无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从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后,对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移交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四是落实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回复制度。2021年受理来访信件20件,12345转投诉711条,网上信访6件,信箱投诉77件,回复率100%,确保了接待咨询、举报投诉各个环节衔接顺畅、处理高效、回复及时,不断提高投诉人满意度。

4.聚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主要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和程序,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群众可登录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今年为37名同志换发新式执法证件,委机关5名新申领同志按程序参加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通过笔录、照片、视频影像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今年为市卫监所、各县区卫健局配发执法取证设备257台,现场检测设备156台,用于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委《宝鸡市卫健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对列入范围的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执法主体、履行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涉嫌犯罪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2021年全市共查处案件357件,执行罚款100.8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126元,无程序违法等行为。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查,积极参加省卫健委、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

(四)提升服务、加大力度,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在转发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医疗领域、职业健康领域、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和内容,明确了改革任务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了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将15项涉及中央层面设定的、1项涉及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落实下去。通过简政放权,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对冲疫情影响,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2.加大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行“一网通办”,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中控管理平台梳理完善我委70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公布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内部运行程序、精简办事环节和时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均大幅低于法定时间。落实“三张清单”,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和委官网公布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明确“非禁即入”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收费清单,目前我委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为零收费。

3.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加强诚信建设,突出自然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医师、执业药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4类人群立信建档,完成基础信息和正面信息录入。启动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对企业或其它市场主体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模式。2021年国抽任务共857户,市级“双随机”抽查任务4个专业8家单位,监督完成率均为100%。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4家,监督完成率100%。

(五)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1.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卫健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扎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利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爱国卫生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委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推进法律“九进”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法治精神。

2.重点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从抓基础入手,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认真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并按要求参加陕西省2021年国家安全专题学法考试和宝鸡市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委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均参加了2次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达到95%以上。

3.重点开展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法治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498人次,集中普法宣传4次,累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7749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080份。围绕“六稳”“六保”和乡村振兴,委李宏发主任带领委相关领导和市人民医院专家,前往卫健系统对口帮扶的麟游县丈八镇桑坪村、饮马泉村,开展敬老助困走访慰问暨义诊宣传活动,在丈八镇卫生院开展了健康知识讲座,宣传与乡村振兴、“六稳”“六保”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监督检查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卫生健康监督领域涉黑涉恶事件,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二、存在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个别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普法活动在形式和手段上还有待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

(三)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