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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9-01 19:51:22
名  称: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宝鸡市委文明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宝鸡市委文明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1 19:51:22 浏览次数:

各县区爱卫办,各县区委文明办,市级各部门:

我市于2005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近年来,先后于2009年、2013年、2016年、2019年四次顺利通过国家复审。按照惯例,2022年,我市将迎来国家卫生城市第五轮复审验收,近期,全国爱卫办也明确指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暗访不再集中安排在周期第3年进行,而是采取明查加暗访的形式,实行每季度抽查。为持续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常抓常新,现就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良好的卫生面貌是国家卫生城市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一个城市美誉度的直观体现。各县区爱卫办要继续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网络优势,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要严格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包抓片区安排、市爱卫办关于做好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包抓网格,清扫地面路面、清理墙面绿篱、清理室外环境和卫生死角、铲除“野广告”,彻底根除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分别负责,市级各部门配合)

二、突出抓好重点部位整治提升。要突出抓好集贸市场整治,强化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要重点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卫生死角清理、卫生清扫保洁、病媒生物防制,确保辖区无明暴垃圾台、无旱厕;要突出抓好食品“三小”、公共场所“四小”整治,做好亮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监督电话上墙公示,确保卫生干净整洁,“三防”设施齐全;城市各类公厕标识规范,免费开放,达到二类标准;各类建筑工地要重点抓好围挡设置、出入口硬化、施工车辆冲洗,强化工地食堂管理并配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要常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合理设置“三防”设施,杜绝旱厕。(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分别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等配合)

三、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市民的义务,更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要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凝聚力量、全员参与,让广大市民在参与国卫复审工作过程中受到教育、提高素质。各县区爱卫办、文明办要持续营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常态化巩固提升的浓厚氛围,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存在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动员市县两级各类志愿者,深入镇街、社区、城乡结合部,开展志愿者服务,宣传卫生健康知识等,要广泛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中来。要通过全员参与,全面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市委文明办牵头,各县区委文明办负责,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卫健委配合)

四、不断开创部门协作联动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促块保”的工作机制,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互促互补,把各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包抓责任落实到位,达到高效推进工作的最终目的。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宝市复审办发〔2019〕14号)要求,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以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主动作为,推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巩固提升工作持续收效。(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负责,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努力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爱国卫生运动的主题始终同人民群众的健康紧密相联。省爱卫办出台的《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复审)健康陕西建设专项评价要点》,明确提出了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中,将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健康陕西17项行动、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等内容一并纳入实施,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并得到全国爱卫办、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从解决健康基本问题、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找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与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建设的结合点,共同发力,互相借力,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宝鸡建设有机融合,持续提升全市居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负责,市卫健委、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宝鸡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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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宝鸡市委文明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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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爱卫办,各县区委文明办,市级各部门:

我市于2005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近年来,先后于2009年、2013年、2016年、2019年四次顺利通过国家复审。按照惯例,2022年,我市将迎来国家卫生城市第五轮复审验收,近期,全国爱卫办也明确指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暗访不再集中安排在周期第3年进行,而是采取明查加暗访的形式,实行每季度抽查。为持续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常抓常新,现就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良好的卫生面貌是国家卫生城市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一个城市美誉度的直观体现。各县区爱卫办要继续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网络优势,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要严格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包抓片区安排、市爱卫办关于做好周末月末卫生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包抓网格,清扫地面路面、清理墙面绿篱、清理室外环境和卫生死角、铲除“野广告”,彻底根除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分别负责,市级各部门配合)

二、突出抓好重点部位整治提升。要突出抓好集贸市场整治,强化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要重点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卫生死角清理、卫生清扫保洁、病媒生物防制,确保辖区无明暴垃圾台、无旱厕;要突出抓好食品“三小”、公共场所“四小”整治,做好亮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监督电话上墙公示,确保卫生干净整洁,“三防”设施齐全;城市各类公厕标识规范,免费开放,达到二类标准;各类建筑工地要重点抓好围挡设置、出入口硬化、施工车辆冲洗,强化工地食堂管理并配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要常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合理设置“三防”设施,杜绝旱厕。(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分别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等配合)

三、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市民的义务,更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要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凝聚力量、全员参与,让广大市民在参与国卫复审工作过程中受到教育、提高素质。各县区爱卫办、文明办要持续营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常态化巩固提升的浓厚氛围,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存在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动员市县两级各类志愿者,深入镇街、社区、城乡结合部,开展志愿者服务,宣传卫生健康知识等,要广泛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中来。要通过全员参与,全面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市委文明办牵头,各县区委文明办负责,市爱卫办、团市委、市卫健委配合)

四、不断开创部门协作联动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促块保”的工作机制,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互促互补,把各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包抓责任落实到位,达到高效推进工作的最终目的。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宝市复审办发〔2019〕14号)要求,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以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主动作为,推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巩固提升工作持续收效。(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负责,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努力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爱国卫生运动的主题始终同人民群众的健康紧密相联。省爱卫办出台的《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复审)健康陕西建设专项评价要点》,明确提出了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复审中,将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健康陕西17项行动、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等内容一并纳入实施,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并得到全国爱卫办、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从解决健康基本问题、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找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与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建设的结合点,共同发力,互相借力,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宝鸡建设有机融合,持续提升全市居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市爱卫办牵头,各县区爱卫办负责,市卫健委、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宝鸡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