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4559/2021-00062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1-01 14:19:20
名  称:关于在2022年元旦春节开展以“干净健康迎新春”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文明办发〔2021〕37号

关于在2022年元旦春节开展以“干净健康迎新春”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1 14:19:20 浏览次数:

宝文明办发〔2021〕37号

各县(区)委文明办、高新区党工委文明办,各县(区)爱卫会,市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引导和动员广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健康的“双节”,按照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安排部署和省委文明办、省爱卫办具体要求,市委文明办、市爱卫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干净健康迎新春”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1. 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各县(区)、各级文明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任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广大志愿者,结合“双节”期间返乡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加大的特点,按照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下沉社区,依法依规开展政策宣传、体温测量、人员登记、社区防控、生活照料、用品购买等服务老人、儿童、残障等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要鼓励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心理疏导、救助救护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贡献力量。

2. 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围绕疫情防控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在“双节”期间充分利用“村村响”农村大喇叭,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

3. 有序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各县(区)、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文明办要求,以“佳节尚文明 志愿关爱行”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形式合理安排,开展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重点围绕空巢、留守、失能、高龄以及子女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陪伴过年的老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关爱帮扶、精神慰藉;开展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提供生活照顾、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服务,为青少年打造快乐精彩有趣的寒假生活;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结合残疾人生活实际,提供康复医疗、就业指导、居家照料、为盲人读名著讲电影、无障碍出行等服务;开展美好生活志愿服务,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文化、医疗等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友爱和谐、充满活力;开展文明过节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弘扬时代新风、勤俭节约过节,做文明风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倡导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实践活动

1. 持续开展卫生大整治活动。由各县(区)牵头,开展爱国卫生大整治活动,组织各部门、镇街、社区、文明单位人员通过清洁本单位、本辖区环境卫生等方式,营造舒适整洁的城乡环境,让市民干干净净过大年。要广泛动员群众自己动手,积极开展“两节”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家庭室内外环境和小区庭院进行一次大清理,保持居家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2. 深化公共场所环境提升。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做好中心商业区、车站、公园、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解决好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乱发小广告等问题。“双节”期间,加强年集管理,合理增加临时便民摊点,减少人员聚集,满足群众购买需求,进一步加强便民摊点卫生、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集贸市场排查行动,整改提升集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和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要针对两节期间交通场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杀,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外环境传播的风险。

3. 全面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清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并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要以灭鼠为重点,强化各类市场尤其是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决避免出血热、鼠疫等发生。

(三)开展倡导文明风尚实践活动

1. 深化“文明交通”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节日期间加强警力配置,引导交通,从严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信号灯、“一盔一带”不按规定佩戴、乱停乱放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市住建局要划定车头朝向,规范车辆停放。各县(区)要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2. 深化“文明旅游”行动。由市文旅局牵头,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对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检查,打造规范有序旅游环境。

3. 深化“文明餐桌”行动。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倡导不聚会、不聚餐,开展“光盘行动”“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主题活动,对餐饮企业进行督导督查,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4. 全力营造无烟节假日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号召大家摒弃送烟敬烟等陈规陋习,在节假日期间聚会中自觉做到不敬烟、少喝酒,营造健康自律的节日氛围。要大力宣传不吸烟是文明行为,推动形成不在他人面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无烟的健康佳节。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提前准备,抓好落实,为深化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成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贡献力量,给全市人民欢度“双节”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2. 加大宣传力度。市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疫情防控、公勺公筷、光盘行动、文明出行、垃圾分类投放等日常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开展“双节”期间文明旅游的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宣传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增强群众文明旅游的意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精神文化活动及内容,让群众足不出户,利用手机、互联网就能在线上享受精神文化生活。

3. 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挖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大典型线索报送力度,带动更多的人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形成“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于2月25日前将活动整体开展情况报市委文明办(邮箱:bjwmb3260703@163.com)。

中共宝鸡市委文明办      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索引号: 016004559/2021-00062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在2022年元旦春节开展以“干净健康迎新春”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1 14:19:20 浏览次数:

宝文明办发〔2021〕37号

各县(区)委文明办、高新区党工委文明办,各县(区)爱卫会,市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引导和动员广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健康的“双节”,按照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安排部署和省委文明办、省爱卫办具体要求,市委文明办、市爱卫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干净健康迎新春”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1. 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各县(区)、各级文明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任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广大志愿者,结合“双节”期间返乡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加大的特点,按照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下沉社区,依法依规开展政策宣传、体温测量、人员登记、社区防控、生活照料、用品购买等服务老人、儿童、残障等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要鼓励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心理疏导、救助救护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贡献力量。

2. 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围绕疫情防控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在“双节”期间充分利用“村村响”农村大喇叭,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

3. 有序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各县(区)、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文明办要求,以“佳节尚文明 志愿关爱行”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形式合理安排,开展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重点围绕空巢、留守、失能、高龄以及子女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陪伴过年的老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关爱帮扶、精神慰藉;开展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提供生活照顾、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服务,为青少年打造快乐精彩有趣的寒假生活;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结合残疾人生活实际,提供康复医疗、就业指导、居家照料、为盲人读名著讲电影、无障碍出行等服务;开展美好生活志愿服务,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文化、医疗等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友爱和谐、充满活力;开展文明过节志愿服务,引导群众弘扬时代新风、勤俭节约过节,做文明风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倡导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实践活动

1. 持续开展卫生大整治活动。由各县(区)牵头,开展爱国卫生大整治活动,组织各部门、镇街、社区、文明单位人员通过清洁本单位、本辖区环境卫生等方式,营造舒适整洁的城乡环境,让市民干干净净过大年。要广泛动员群众自己动手,积极开展“两节”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家庭室内外环境和小区庭院进行一次大清理,保持居家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2. 深化公共场所环境提升。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做好中心商业区、车站、公园、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解决好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乱发小广告等问题。“双节”期间,加强年集管理,合理增加临时便民摊点,减少人员聚集,满足群众购买需求,进一步加强便民摊点卫生、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集贸市场排查行动,整改提升集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和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要针对两节期间交通场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杀,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外环境传播的风险。

3. 全面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清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并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要以灭鼠为重点,强化各类市场尤其是农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决避免出血热、鼠疫等发生。

(三)开展倡导文明风尚实践活动

1. 深化“文明交通”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节日期间加强警力配置,引导交通,从严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信号灯、“一盔一带”不按规定佩戴、乱停乱放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市住建局要划定车头朝向,规范车辆停放。各县(区)要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2. 深化“文明旅游”行动。由市文旅局牵头,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对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检查,打造规范有序旅游环境。

3. 深化“文明餐桌”行动。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倡导不聚会、不聚餐,开展“光盘行动”“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主题活动,对餐饮企业进行督导督查,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4. 全力营造无烟节假日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号召大家摒弃送烟敬烟等陈规陋习,在节假日期间聚会中自觉做到不敬烟、少喝酒,营造健康自律的节日氛围。要大力宣传不吸烟是文明行为,推动形成不在他人面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无烟的健康佳节。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提前准备,抓好落实,为深化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成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贡献力量,给全市人民欢度“双节”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2. 加大宣传力度。市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疫情防控、公勺公筷、光盘行动、文明出行、垃圾分类投放等日常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开展“双节”期间文明旅游的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宣传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增强群众文明旅游的意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精神文化活动及内容,让群众足不出户,利用手机、互联网就能在线上享受精神文化生活。

3. 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挖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大典型线索报送力度,带动更多的人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形成“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于2月25日前将活动整体开展情况报市委文明办(邮箱:bjwmb3260703@163.com)。

中共宝鸡市委文明办      宝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