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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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12-15 14:14:52 浏览次数:


2022年,我委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发挥法治工作在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中心、加强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和组织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抓实抓细学习工作,坚持党组统揽、领导带头、干部自觉,坚持领学促学、实字当头、走深走实,委党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各支部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各级干部通过“夜学”、自学强化自身学习,委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指导工作、推进工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4月8日,审定全市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6月27日,审定253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事项权责清单等等。党组书记、主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是优化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设置。成立主任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法规科为法治建设牵头科室,承担日常建设、法律顾问、化解纠纷、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列席委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以法治助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卫生健康服务环境。

(二)优化体系、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配合立法机关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落实《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涉权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备案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在制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印发《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就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落实落细“减证便民”各项措施,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制定《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三抓一提升”工作方案》,增强企业群众日常办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委6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时限压缩率、“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全程网办事项占比以及网办深度Ш级占比4类指标均排在市级各部门前列。同时,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等市场主体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免予处罚。通过简政放权,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效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对冲疫情影响,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四是持续提升行政能力。在疫情防控大形势下,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依法依规高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重点围绕查处国务院通知明确的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19项行为和纠治陕西省卫健委公布的20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各类重点人群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应接必接,截至目前全市3岁及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86.95%,18岁及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率96.62%,60岁及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86.95%。集中全市卫生监督力量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单位18310户次,其中医疗、中医及采供血机构3323户次,公共场所7271户次,交通检查点168个,检查疾控机构、核酸检测点、供水单位、医学隔离点、采血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医废暂存点、餐饮具消毒企业、农贸市场、美容美发、药店等共4640余家。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52万人次,车辆2609台次。

五是持续放大普法效能。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制定宝鸡市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印发《2022年委直卫健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安排》,扎实开展第二十八个法治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普法一月一主题·护航党的二十大”等系列法律宣传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法治精神,开展集中普法宣传6次,微信公众号推介普法文章30余篇,受众群体达到3万余人次。今年2次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95%以上。

六是扎实推行清单化管理。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9类253项权责清单的梳理完善工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梳理确定了《卫生健康普法责任清单》和《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普法清单》,研究制定了市属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共6类67部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清理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卫生健康的2项禁止准入类、18项许可准入类准入事项,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七是推进法治机关创建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依据《宝鸡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指导市中心医院依照《陕西省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全面加强各方面工作,按照《陕西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评估指标细则(试行)》进行初步审核、逐项赋分,按程序向省卫健委推荐参加省级评估考核。鼓励支持其他公立医院对照标准、强化建设,争取省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评估命名。

(三)健全机制、落实制度,提升规范文明执法和执行力

一是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印发《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围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全面落实。印发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细化我委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20项任务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按照市统一要求逐步推进,“首违、轻违”和“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清单,免于行政强制清单,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的追责力度。严格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资格审核,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去年以来,新办、更新执法证件48人。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更新执法基础信息,录入253项权责清单,公示市本级47起案件执法情况,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7月8日,我委组织机关、直属机构约100余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2022年截止目前,全市卫健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2件,执行罚款97.78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369万元,无程序违法等行为。

三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抓好四项制度落实: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委聘法律顾问直接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行政应诉、复议等工作,2022年以来参与处理信访投诉20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2起,审查合同6份。2.落实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委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法规科等业务科室人员参与旁听,以案释法,以案学法。3.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加强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沟通,及时共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移送涉刑事案件。4.落实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回复制度。2022年以来,共受理来访信件、12345转投诉、网上信访、信箱投诉等共2123件,回复率100%,做到了接待咨询、举报投诉各个环节衔接顺畅、处理高效、回复及时,投诉人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宝鸡市“有问必应、接诉即办”平台三季度综合考评我委列市级部门第2名。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单位、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项目相对滞后。二是学习宣传不够。主要是在面上的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还存在对基础知识不了解、不掌握的现象。三是氛围营造不够。运用新媒体精准普法不够,单位协同普法宣传效果不佳,全系统范围内的宣传更是未能持久广泛开展。

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从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注重形式创新和内容更新,突出重点单位和人群,认真找准载体、拿出硬招实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突出出来,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法治宝鸡、健康宝鸡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卫健力量。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意识,高标准完成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报告、协调推动、调查研究、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衔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突出依法依规高效防控疫情、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把握规律、细化责任,加强制度化建设,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能力。

四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利用新媒体等开展精准普法、协同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