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2022年第60号)

来源:宝鸡市应对疫情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2-05 11:05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增高风险区2个,具体为:

1.高新区马营镇旭光佳苑小区;

2.高新区千河镇底店路口宁夏炒肉片店。

高新区除上述高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