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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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卫健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健康宝鸡建设、深化医改、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监督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1.卫生健康机构。2021年底,全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2820个。其中:医院98个(综合医院57个、中医医院17个、专科医院23个,护理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7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个、乡镇卫生院158个、门诊部3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24个、村卫生室168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生技术服务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5所(医学在职培训机构2所,临床检验中心(所、站)1所,其他2所)。与上年比较,机构总数增加41个。
2.床位。2021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9470张,比上年增加793张,增长2.77%。其中:医院、妇保院(站、所)24243张,比上年增加612张,增长2.59%;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床位5227张,比上年增加186张,增长3.69%。
3.人员。2021年底,全市共有卫生人员40057人,比上年减少252人,下降0.63%。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3366人,比上年增加87人,增长0.26%(执业(助理)医师11181人,比上年增加266人,增长2.44%;注册护士14318人,比上年增加397人,增长2.85%;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见习医师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7867人,比上年减少576人,下降6.82%);仅从事管理的人员2055人,比上年减少273人;工勤技能及其他技术人员2598人,比上年增加289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000人,比上年减少264人;卫生员38人,比上年减少91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3.30%,比上年增长0.74%;仅从事管理的人员占5.13%,工勤技能与其他技术人员占6.49%,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占5.08%。
4.每千人口的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8.98张,较去年增加0.35张;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10.17人,较去年增加0.15人;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41人,较去年增加0.12人;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36人,较去年增加0.17人。(注:2021年常住人口:328.20万人)
二、医疗服务
1.运营情况。2021年,全市总诊疗量为1964.0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63.37万人次,增长9.07%。医院总诊疗量930.93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47.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898.94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45.77%(社区服务中心/站占4.44%,卫生院占13.42%,村卫生室占18.51%,门诊部占1.10%,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占8.3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总诊疗量134.20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6.83%。
全年总入院病人为73.57万人次,较上年增加3.60万人次,增长5.15%。总出院病人为73.35万人次,较上年增加3.59万人次,增长5.15%。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为19.02万,较上年增加了2.06万人次;年平均病床使用率为70.19%,其中:医院78.66%、卫生院31.2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94%、妇幼保健院(所、站)68.48%;年平均病床周转次数为25.7次,较去年增加1.2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6天,较上年减少0.2天。
2.费用情况。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153.1元,较上年减少4.1元,下降2.61%。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6570.1元,较上年增加88元,增长1.36%。
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200.0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4.0元,下降6.54%。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7268.6元,与上年比较增加47.3元,增长0.66%。
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78.5元,与上年比较增加6.8元,增长9.48%;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602.9元,比上年增加28.9元,增长1.8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91.0元,比上年减少5.3元,下降5.50%;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2450.4元,比上年减少500.3元,下降16.95%。
三、中医中药
截止2021年底,全市共有公立中医医院13所,中医备案制诊所59所,中西医结合诊所28所,中医门诊部12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6所。13所中医医院共有在岗职工48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89人,执业医师1364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612人。13所中医医院共有床位数4128张,全年出院11.64万人次,平均住院天数10.6天,病床使用率74.3%,全年门诊178.33万人次。
四、基层卫生
2021年,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246个。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21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7人。符合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条件的卫生人员共计7158人。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2.38%、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89%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65%、新生儿访视率99.27%、早孕建册率97.08%、产后访视率98.48%、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14%、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9.22%、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8.4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4.27%、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8.95%、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五、妇幼健康
2021年,全市免费婚检率为73.35%;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1.74%;实施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服用率为98.97%;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100%,并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给予规范干预治疗和救助;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的保健服务,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分别达到97.84%、98.62%、100%;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高危儿管理率分别为99.27%、95.65%、100%;全市孕妇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率94.60%,免费产前超声99.86%;新生儿免费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8.68%,免费听力障碍筛查率97.56%,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96.73%,对发现阳性个案均进行转诊和规范管理。妇女促进项目中宫颈癌检查104607人,确诊42例,乳腺癌检查51334人,确诊14例,对异常及确诊病例均予以治疗和随访。
202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5.2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59‰,婴儿死亡率2.53‰。
六、人口与家庭发展
2021年全市共出生23779人,人口出生率7.16‰,人口自然增长率0.4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35;全面落实国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21年全市享受国省计生奖扶政策22557人,兑现奖扶资金4357.86万元,计生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261636人,落实补助配套资金523.27万元。
七、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
2021年,全年监测、预警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处置率达到100%。按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共12次。
2021年,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2.74/10万,发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累计接种57.62万剂次,总体接种率99.89%,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6.21%,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市新冠疫苗接种638.75万剂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市现有大骨节病患者9936人,克山病患者82人,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1704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42人,氟骨症患者292人,全市地方病继续保持消除或控制状态。
八、卫生监督
2021年国家卫健委下达我市双随机抽检任务共857户,涉及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等9个专业,完成855户,关闭26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0件,罚款23.48万元,任务完成率96.97%,完结率100%。市卫健委随机抽取8家监督单位,涉及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等4个专业,完成率100%。
在全市开展冬春季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邮政快递、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检查;消毒、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尘毒危害、尘肺病防治行动和放射卫生监督;青少年眼科近视矫正、儿童微量元素检测、校园周边医疗环境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医学美容、医疗废物安全大排查、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18个专项整治任务,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57起,警告254起。
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单位7624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362起,其中简易程序243起、一般程序119起,罚款97.57万元。受理投诉举报90起,处置率100%。
九、采供血
2021年全市无偿献血47773人次83866单位,较上年分别增长5.78%和6.64%;单采血小板2476人次4568个治疗量,较上年分别增长12.96%和11.28%,自愿无偿献血率100%,千人口献血率15.1‰,人均血液供应量5.05毫升,在全省率先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十、药品供应保障
2021年全市基药配备率71.10%,基药使用率66.27%,比上一年度分别提高3.77和2.46个百分点。平稳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药学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药事管理得到强化,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三级医院门诊次均药费从上年度81.79元降至72.26元,下降11.65%;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药费从上年度66.13元降至57.36元,下降13.26%;全市三级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占比1.46%,较试点初期下降4.48个百分点;二级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占比7.88%,较试点初期下降4个百分点。试点县级医院药占比平均降到25.07%,市级公立医院降到22.25%。
十一、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返贫底线,助力乡村振兴。依据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数据统计:累计核实救治监测对象16.49万人,对罹患30种大病监测对象实施专项救治,累计救治17152例,对患有慢病监测对象10.66万人开展签约服务,健康帮扶1812户覆盖4301人。基本医疗有保障全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乡村15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90%的监测对象在县域内得到妥善治疗。
十二、健康宝鸡建设
2021年,我们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夯实健康基础,统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积极实施17项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8类细胞示范建设,着力构建“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全市设立各级卫生健康管理员1.5万名,365天常态化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24%,全民健康获得感持续攀升。
2021年,健康宝鸡经验全省推广,岐山县堰河村健康村庄建设案例成功入选省健康办首批十大案例。凤县、麟游县顺利通过国卫县城复审,12个镇完成2020—2022周期国家卫生镇省市级评估。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9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