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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公示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27 17:31 浏览次数:

按照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予以公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们以群众反映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以及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全力纠治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医保、市场监管、公安、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专项整治与清廉医院建设、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同步部署、一体推进;建立领导包联工作机制,委党组成员定期深入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指导,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精心安排部署。3月份召开全市医疗领域专项整治暨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部署会,6月份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委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并利用委班子碰头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每周一调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市县卫健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开整治重点、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受理方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利用群众来访来电、信访举报、领导干部接访、12345投诉等渠道,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夯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问题线索转办、定期会商、提醒督办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举一反三,推进同类问题全面整改。

二、工作进展及成效

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原则,我们在工作中大力推进“四个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压紧压实各级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围绕专项整治重点,紧盯领导干部、重点科室以及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岗位和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近期派出4个市级督查组,对13个县区、15个委直委管医院专项整治、清廉医院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未发现线索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通过自查督查已发现问题线索206条,均及时处置整改。二是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十四五”廉洁从业行动,突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自觉遵守行业“九项准则”,坚决抵制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渭滨区卫健局原局长朱宏军违法案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处置相关线索3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三是坚持刚性约束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实行“两个挂钩”,将专项整治内容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相挂钩,将收受红包回扣、不合理检查用药等行为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定期考核、延续注册相挂钩,强化制度约束。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收受红包治理,对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难以拒绝或拒绝存在不便的红包,引导其及时报备并转为患者住院费或由医院纪检部门协助退回,消除医务人员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拒收红包120余人次、12余万元。四是坚持行为规范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和产科专科25项制度,累计建成30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美容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自去年以来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4件、没收违法所得5.39万元、罚款26.61万元;查处6家违法违规医美机构、罚款15.3万元。通过不懈努力,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据近三年全市公共服务机构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医疗卫生满意度均达到9.7分以上;2022年在全省12个地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我市医疗服务满意度位列前四。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突出主责主业,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和作风建设,不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