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3-00003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7-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类
史桂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设小型便民发热诊疗站的建议》(第72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热门诊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发热患者诊疗和传染病患者筛查的重要职责。您提出“随着疫情的放开,新冠患者感染人数增加,建议在主要住宅区开设小型发热诊疗站,或者将原来核酸检测点改造成便民发热诊疗站,能及时为患者提供简单的指导和退热药品”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2023年1月,国家疫情政策调整后,我委按照中省市应对疫情指挥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发热门诊设置和分诊,确保了疫情平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建设。按照国家发热门诊设置要求,督促全市二级以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专科医院积极改造,全市63个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完成发热门诊设置,配备了相应的诊疗设备和医护人员。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为进一步拓展发热门诊,减少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压力,在全市18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发热诊室,方便了辖区发热患者就近诊疗。三是将全市发热门诊(诊室)接诊电话和信息在全市进行公布,并由省上制作了电子地图,方面群众通过信息化就近和便捷诊疗。四是组织市级发热门诊专家组织开展了发热门诊设置和院感防控工作培训会,对全市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再次进行规范培训,提升了发热门诊规范管理和诊疗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和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织密发热门诊网,方便辖区发热患者就近诊疗,为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市卫健委 医政科 何义强 电话:326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