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3-00074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8-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类
段晓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独家庭关怀照料的提案》(第3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目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精神关怀、生活关怀、养老关怀、健康关怀、临终关怀”服务和制度,以“暖心家园”为载体,采取了一系列的帮扶关怀措施,使计生特殊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及社会的关心关怀。
一、目前我市实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
一是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二是对49-5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分别给予560元/人月、690元/人月的特别扶助金;三是对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按1100元/人月给予特别扶助金。四是对失独后有再生育意愿的免费提供一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五是将失能半失能和60周岁以上失独对象安排在敬老院生活,并对失独对象死亡后自愿火化的发放殡葬补助金。六是在部分医院开设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确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医院等4所市级公立综合性三甲医院、每县区确定一个公立综合性医院开通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政策。七是全面做好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主要内容是:建立信息档案和“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并对每人建立电子档案;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加强日常照料和养老照护;开展医疗救助,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对60岁以上特殊家庭成员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八是为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办理了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计生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计生特殊家庭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立足社区、依托项目、真情服务”的原则,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个性化、社会化、常态化扶助关爱服务。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机制,推动计划生育协会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县(区)卫健局和计划生育协会将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暖心行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落实落细各项关怀扶助措施。
(二)抓好四项任务落实。一是开展精神慰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动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参与做好心理辅导,为特殊家庭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按需开展心理援助。二是做好走访慰问。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加入联系人队伍,形成“多对一”常态化帮扶联系网络,丰富联系方式,增强联系效果,做到重大疾病必到、重要节日必到、突发事件必到。三是扩大志愿服务。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公益组织参与志愿服务,组建和培育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志愿帮扶队伍。四是落实保险保障。持续推进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丰富保险保障内容,依托专业服务队伍,及时提供保险理赔等服务。
(三)拓展服务阵地。充分利用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村(居)会员之家等场所加强“暖心行动”阵地建设,构建以县(区)、镇(街道)“暖心家园”为核心、村(居)“暖心驿站”为支点的特殊家庭专属服务网络,组织开展“5+N”(集体庆生、知识讲座、文体活动、交流联谊、入户关怀+主题特色活动)品牌服务活动,丰富特殊家庭成员精神生活,营造暖心、安心、温馨环境,将关心关爱传递到每个特殊家庭。
(四)提升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工作者、志愿者、理事、会员等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帮扶手段和方式,通过委托办事、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服务半径,探索建立就医、养老、家政、扶助金、乘车等服务为一体的“一卡通”模式,方便特殊家庭。
(五)开展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化解矛盾问题,切实维护特殊家庭合法权益。重视发现和培养特殊家庭自强不息、走出困境的好典型,引导和激励特殊家庭积极融入社会,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区)卫健局会同计划生育协会每年专题研究“暖心行动”工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部署推进重点任务。同时,加强工作指导,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协调推动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提案中三个方面的建议,全方位开展失独家庭心理关怀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将失独家庭心理关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健全完善失独家庭联系人制度,认真做好失独家庭日间照料、疾病和养老相关政策落实,加强调研与论证,适时给市政府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审议。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周天成,电话:326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