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3-00077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7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31 14:49:10 浏览次数:

 别:B类

 

赵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第477号)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宝鸡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综合医改,全面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救治能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硬件水平、救治能力、医保保障、医疗改革、队伍建设实现新提升。特别是在3年多疫情防控历程中,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冲锋在前、无私奉献,成为夺取这场胜利的中流砥柱、核心支撑。

第一,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宣传力度。我市通过省市媒体平台、单位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开设专题专栏,注重选拔、宣传系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弘扬卫生健康系统正能量,树卫生健康系统“大医精诚 医者仁心”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倡导树立尊重医生、尊重医务人员就是尊重生命的理念,倡导科学的生命观、健康观,不断增进全社会对医务人员和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持续和有力地营造尊医重卫、共享健康的良好氛围。

第二,合理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一是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与所在单位营收息息相关,市卫健委积极支持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认真学习交流先进地区公立医院管理经验,严格对照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指标,不断提升医院发展思路、运行管理、品牌打造等方面能力,并促使各医疗单位合理规范执行医保DIP付费政策。二是防疫期间临时性补助部分已拨付到单位,市卫健委将积极同各级党委政府争取资金,争取早日发放到位。三是我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各类岗位和薪级标准。四是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立宝鸡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启动新一轮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目前这项工作还在筹备过程中。

第三,多举措促进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庆祝护士节、中国医师节,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和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红色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四,多方面做好卫生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在职称晋升方面,每年度,我市根据上级卫健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申报工作;根据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做好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积极推荐优秀医疗卫生专技人才参加“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支计划、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等国家和省市人才项目评选。市直各公立医院每年也组织临床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到先进地区医疗机构和院校进修学习,不断提升医技水平。

第五,继续改善医疗执业环境,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安全。一是各相关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医闹,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及就医环境安全,营造良好的诊疗秩序。市卫健委在市医院管理局下面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缓解医患矛盾,减轻医院、卫健部门解决医疗纠纷的压力,同时也给患方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二是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医警民互动,提高社会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取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三是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务人员正面宣传,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培育理性就医行为,形成健康舆论环境。

您的建议对于加快推进提升医务人员待遇的长效机制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待遇的决策部署,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

 

(联系人:袁松,电话:0917-326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