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分娩友好服务示范单位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医疗保健机构主动自评申报、县级初评推荐、市级复核评估,综合专家组评审意见,拟确定宝鸡市中医医院、岐山县妇幼保健院2家机构为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扶风县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宝鸡高新医院、陈仓区妇幼保健院2家机构为市级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宝鸡市人民医院、宝鸡高新医院2家机构为市级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凤翔区妇幼保健院和扶风县人民医院3家机构为市级分娩友好服务示范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月15日-2023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 3262526
地 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605室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