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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询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落实情况的公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30 10:50 浏览次数: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对以下2家三级医院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前置要求落实情况公开征询意见,公告如下:

一、复审范围

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

二、前置要求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陕卫医发〔2023〕74号)第一部分前置要求共设4节27条评审条款,内容包括依法设置与执业、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其他重点工作(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7日

四、情况反映

社会各界如发现上述参评医院在2021-2024年评审周期内有违反前置要求情况,请在公示期限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高红云 3260248

邮  箱  号:  bjswjwyzygk@163.com。

附件:前置要求.doc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