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宝鸡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八条措施》规定,做好我市三孩家庭证发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起草了《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3日。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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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点击此处下载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