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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举行三孩家庭证首发暨托育园开放日活动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18 09:05 浏览次数:

4月17日上午,宝鸡市三孩家庭证首发暨托育园开放日活动在金台区市民中心广场举行,现场为10户三孩家庭代表颁发了三孩家庭证。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于昭勇应邀参加活动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爽致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宏发,金台区委书记薛建恩参加活动,并参观了托育机构运营情况。


活动现场,市、县(区)20家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开展了婴幼儿日常护理、科学喂养、疾病预防等义诊、政策咨询,现场共300余名群众参加活动。



近年来,宝鸡市高度重视人口工作,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先后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一老一小”工作实施方案》《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八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婴幼儿照护、优化生育政策、支持托育服务、关心关爱计生特殊群体等多个方面,积极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宝鸡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有效降低家庭负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建设公办托育机构,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经营,打造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确保托育机构“托得住”、大多数家庭“托得起”;广泛宣传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据了解,户籍在宝鸡按照政策规定生育的三个及以上子女家庭,由市卫生健康委制作宝鸡市三孩家庭证,由镇政府(街道办)办理发放,并向县(区)卫健部门备案。凡持证的三孩家庭享受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优先保障同校就读,参照优抚对象享有入园入学优待;加入工会组织的夫妻,每年由双方所在单位工会各发放500元慰问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在政策范围内优先配租公租房和选择户型;游览市内国有A级以上景区,门票享受半价优惠等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