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45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类
豆建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级医院专业人才流失问题的提案》(第2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健委积极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条件为县级医院补充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留住县级医院现有的专业技术能手及骨干人才,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录事业编制医护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多。截至2023年底,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数4577名,执业(助理)医师数2843名,注册护士数4726名,药师(士)数456名;2024年编制医疗卫生类招聘计划122个。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应对县级医院专业人才流失问题。
一、协作帮扶培育人才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联合印发《宝鸡市三级医院对口协作帮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三级医院对口协作帮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提升医共体牵头医院综合能力,以2年时间为一个帮扶周期,实现建强一批临床专科、带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补一批技术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的目标,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建强分级诊疗体系的县域龙头,努力实现一般病在县域内解决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支持下沉带出人才
我们充分认识到县级医院专业人才对于提升地方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更为有力的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高层次医疗人才向基层流动。即将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机构人才下沉的指导意见》,充分调动市、县级医务人员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使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鼓励市级医院副高级职称、县级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坐诊“传帮带”,每年为县级医院培养至少3名临床骨干医师或医技人员,破解基层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
三、柔性政策留住人才
近年来,按照“适应需要、从严掌握、一次核编、逐步到位”的原则,我市在县区公立医院实行编制控制数管理,即按照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控制数,编制控制数仅作为控制人员总量和开展岗位设置的依据,不计入实际编制总量之内,相应人员不登记为在编人员。控制数内人员与事业编制内人员实行相同政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受同等政治、生活和福利待遇。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9号)文件明确的新评价标准,让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人员“考得上、评得了”,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福利待遇保障人才
我们将积极协调市人社部门,加大对县级医务人员工资福利的保障。督促各县区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31号)、《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22〕237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关于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宝人社函〔2023〕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县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意见,按要求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修订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及时核定增量绩效工资。及时核增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绩效管理方案,激发医务人员的干事创业热情。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市卫健委改革与规划发展科 杨昭颖,电话:326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