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28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22 16:36:53 浏览次数:

 别:A类


冉学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宝鸡市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建议》(第1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主力军,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和县域医疗服务网络的龙头,也是连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枢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政府主导方向,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中,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关于支持医院建设发展的建议。2012年,全省统一取消药品加成,将县级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途径予以补偿。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按照“谁举办、谁投入”的原则,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6个方面投入。严防超规模超概算建设公立医院,严禁新建和扩建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2023年,市本级下达眉县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59.96万元,占全市县区补助资金10.09%按照行政区划、人口因素等,提前下达眉县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11.43万元,占全市县区补助资金9.82%,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信息化建设;支持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提高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等专科能力,提高公立医院平战转换能力;医院安防系统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医改工作所需经费补助等。二是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积极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财政补偿政策,2023年,市本级下达眉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财政补偿资金357.7万元,眉县本级财政实际配套补助167万元,分别占核定补助总额的52.5%24.5%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市符合条件的5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会同市医保部门稳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9项,选取市中心医院等7个监测点,对医院收入支出总量、收入结构、诊疗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选取18家医药机构对100个品种常用药品价格进行自主监测,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持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关于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的建议。市级层面出台《宝鸡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各县及时制定出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办法,确保“两个允许”要求落实落地。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由县级政府按规定比例保障编制内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并在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的补助力度。

三、关于积极化解医院债务的建议。按照《宝鸡市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及债务化解工作方案》要求,由本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共同负责,审计部门介入,对县级公立医院现有债务进行统计认定,并锁定化债额度。对202271日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化债范围。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长期债务,由本级政府逐项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后,纳入化债范围一是明确资金分担。化解公立医院锁定债务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本级政府和公立医院共同负担。公立医院承担的化解资金主要通过医疗服务收支结余资金、盘活医院现有资产资源、加大旧院区土地相关资产处置利用等方式筹措。二是制定化债方案。各县区逐医院制定化债方案,明确债务构成、化债总量、分担原则、化债次序、方法和时间要求等要素,公立医院长期债务除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期限的外,其他应于20276月底前全部完成化解。三是严控新增债务。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要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县区报送锁定情况,眉县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计划化解金额14990万元,累计落实化解资金3340万元,总体计划执行率40%,其中,2023720246月,年度计划化解金额1670万元,年度累计落实化解资金1670万元,年底计划执行率100%,符合预期进度要求。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理解、关注、支持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市卫健委改革与规划发展科  段威龙,电话:326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