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40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类
齐晓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的提案》(第451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渐提高,越来越多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投入小区使用,给社区群众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在便利群众的同时,主管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饮水机投放准入门槛低等问题逐渐浮现,应当引起广泛关注。
一、现制现售饮用水政策出台情况
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新兴产业,目前仅有省卫生健康、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其作了相关规定,从落实主体责任和形成监管合力两方面入手,规范了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但仍存在主管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近日,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管理办法》将现制现售饮用水正式纳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主管责任、行业监管、水质监测、经营单位要求和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是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按规定公示水质检测报告等资料,定期开展设备巡查和维护,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现状
2023年,我委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情况、过滤装置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及设备周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摸清了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设施底数,目前全市共有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393家,投放现制现售饮用水机1295台,其中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1155台,定期更换滤材的设备1156台,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的设备1092台,信息公示齐全的设备1072台,部分设备还是存在公示资料不全、饮水机管理人员卫生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纳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即将出台的《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点多面广的特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管。
一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设备自检记录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作用,实现各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监管全覆盖。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与市场监管、住房建设、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强化过程监管,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防治机制,严厉打击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卫生管理不到位、水质不合格、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向经营单位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强化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认识饮用水安全问题,增强群众饮水卫生安全意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郭芙蓉 电话:0917-326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