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30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C类
张满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20车辆开通免费通道的建议》(第187号)收悉。现结合我委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宝鸡市急救中心依托市人民医院建设,成立于1994年。主要承担全市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重大社会活动医疗保障、急救网络建设管理、急救知识普及及技能培训等任务,是全市急救指挥中心和全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市急救中心被确定为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单位,直升机救援合作单位,中国心肺复苏医教研基地,陕西省紧急医学救援队宝鸡基地。先后荣获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陕西省青年文明号、宝鸡市抗击新冠疫情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被共青团宝鸡市委授予“战‘疫’急救应急青年突击队”称号。
建设和完善120院前急救系统是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2023年上半年市急救中心对120急救指挥大厅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全面升级建设调度系统,提升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处理能力和效率,大大提高了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全天候满足全市人民院前急救的需求。
根据您提出的“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将救护车辆转运危急重病人时纳入免缴通行费范畴”的建议,我们积极和交通部门以及省卫健委对接联系,一旦出台相关规定,我们卫健部门全力配合,做好依规依法核准、备案,为120急救车辆发放通行证,凭证免费在高速公路通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市卫健委医政科 孟欣 电话:326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