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52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类
李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传统中医人员从业的提案》(第5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无执业医师证不能合法行医的民间优秀中医从业人员,国家发布了多项支持政策。目前,有两条路径帮助其取得合法行医资格。
其一: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即国家卫生健康委52号令),以师承方式学习或者经多年临床实践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该考核。该考核通过后相当于取得中医专业大专学历,后续可报考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考试,取得行医资格。自2011年开始,我市每年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要求组织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共计组织857人参加考核,通过390人。
其二:按照2017年国家实施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即卫计委15号令),针对民间多年实践或师承人员,可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核,该考核坚持“会啥考啥,考啥用啥”的原则,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不进行纸笔作答,通过专家组现场答辩、技能操作等形式考核,通过者具有中医相关专业行医资格,可在医疗机构内执业,也可个人开办中医备案制诊所执业。自2019年开始,我市共组织587名民间中医人员参加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150人通过,取得中医执业资格150人。
以上两种方式均为非科班出身的民间中医从业人员开通了绿色通道、创造了良好的合法行医途径,也为不断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拓宽了路径、充实了力量。
对于鼓励中医专长医师到医疗机构内执业,市级也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一是宝鸡市委、市政府在2021年3月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到:支持各级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并开辟独立的诊疗服务区。二是宝鸡市卫健委联合市中医药管理局在2024年1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若干措施中提到:鼓励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执业范围规范出诊。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均按照以上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探索建立民间中医执业资格认定的可行性评审制度,依托县(区)卫健局开展资格认定,让更多群众认可的优秀民间中医顺利进入医师行列,合法合规地为老百姓服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政策法规,让更多的民间优秀中医从业人员知晓考试考核政策,指导其通过考核走上合法的行医之路。
三是加大挖掘保护力度,联合陕西省中医药大学真实研究学院,充分挖掘并整理辖区内口碑好、影响面广的民间中医的特色中医药诊疗技术、经验方、祖传秘方等,让其优秀的中医诊疗思想、传统技法传承发扬光大。
感谢您对宝鸡卫健中医药工作的支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仵严敏,电话:326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