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31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29 14:41:39 浏览次数:

 别:B类


李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5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实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

一是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二是49-5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分别给予560元/人月、690元/人月的特别扶助金;三是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按1100元/人月给予特别扶助金。四是对失独后有再生育意愿的免费提供一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目前定点医院为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和唐都医院,费用约为5万元,由省财政承担。五是将失能半失能和60周岁以上失独对象安排在养老院生活,并对失独对象死亡后自愿火化的发放1000元殡葬补助金。六是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确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医院等4所市级公立综合性三甲医院、每县区确定一所公立综合性医院开通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政策。七是全面做好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主要内容是:建立信息档案和“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并对每人建立电子档案;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加强日常照料和养老照护;开展医疗救助,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对60岁以上特殊家庭成员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八是为全市所有49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理住院护理保险,标准为130元/人/年,理赔标准为:身故的赔付6000元、伤残的赔付10000元,因病住院的,按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四个护理级别,每人每天赔付标准分别为130元、110元、90元、70元。九是为全市49岁到65岁失独家庭父母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开展爱心公交补助项目。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计生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计生特殊家庭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立足社区、依托项目、真情服务”的原则,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个性化、社会化、常态化扶助关爱服务。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机制,推动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县(区)卫健局和计划生育协会将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暖心行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落实落细各项关怀扶助措施。2023年全市共落实各类计生奖励扶助政策27万人,兑现奖扶资金6686.13万元。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救助政策,安排安康、互助、住院护理三项保险保费354.2万元。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为全市1470户失独家庭建立电子档案。落实健康体检、“暖心家园”、公交卡补助等项目帮扶资金36万元。

(二)抓好四项任务落实。一是开展精神慰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动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参与做好心理辅导,为特殊家庭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按需开展心理援助。二是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加入联系人队伍,形成“多对一”常态化帮扶联系网络,丰富联系方式,增强联系效果,做到重大疾病必到、重要节日必到、突发事件必到。三是扩大志愿服务范围。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公益组织参与志愿服务,组建和培育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志愿帮扶队伍。四是落实保险保障。持续推进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丰富保险保障内容依托专业服务队伍,及时提供保险理赔等服务。

(三)拓展服务阵地。充分利用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村(居)会员之家等场所加强“暖心行动”阵地建设,构建以县(区)、镇(街道)“暖心家园”为核心、村(居)“暖心驿站”为支点的特殊家庭专属服务网络,组织开展“5+N”(集体庆生、知识讲座、文体活动、交流联谊、入户关怀+主题特色活动)品牌服务活动,丰富特殊家庭成员精神生活,营造暖心、安心、温馨环境,将关心关爱传递到每个特殊家庭。

(四)提升服务能力。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理事、会员等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帮扶手段和方式,通过委托办事、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服务半径,探索建立集就医、养老、家政、扶助金、乘车等服务为一体的“一卡通”模式,方便特殊家庭。

(五)开展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问题,切实维护特殊家庭合法权益。重视发现和培养特殊家庭自强不息、走出困境的好典型,引导和激励特殊家庭积极融入社会,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您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失独家庭养老和医疗保障政策”。近年,随着社会用工成本增高,现行的住院护理保险理赔标准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通过与省卫健委沟通,目前正在对住院护理费用进行调研、测算,拟对现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险标准进行提高,以满足失独家庭在住院护理方面的实际需求。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失独家庭养老安置工作督导力度,把符合条件、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对象全部安置在养老院生活,确保失独家庭养老安置政策落地落实,同时积极与省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在提高住院护理保险标准方面,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切实解决他们在住院护理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6月份我市梳理了全市入住养老机构的流程、所需资料,并汇总了养老机构的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小册子将于近期发放。

(二)关于“建立专业的失独家庭服务机构”。目前,我市13个区县为失独对象建立了16个“暖心家园”,在卫生健康部门的管理下,由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具体实施,是集书籍阅读、精神慰藉、文体活动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活动场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帮助失独群体走出家门、走进家园,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也为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特殊家庭帮扶搭建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活动60余场,参与人员1200余人次。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培训,提高失独家庭“联系人”和计划生育协会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充分发挥“暖心家园”的作用,做细、做实失独家庭工作,尽最大力量弥补监护人缺位的问题。

(三)关于“建立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机制”。2021年的时候省卫健委在我市宝鸡思源心理研究院开展了失独对象心理慰藉试点,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计划生育协会成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等方式进行心理帮扶,通过组织书画、音乐、出游、过生日、节日慰问等集体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您的建议,我委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关于“建立统一的失独家庭服务平台”。目前,陕西省在用的失独家庭服务平台,属于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的子系统,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发并统一管理,于2021年投入使用,主要内容包括:失独家庭基本信息、联系人信息、家庭帮扶信息、走访慰问记录等内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可随时掌握辖区内全部失独对象信息。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省级部门做好失独家庭服务需求调研,了解失独家庭的实际困难,做好现有系统模块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更好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张雷刚,电话:326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