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22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类
吴海涛委员:
您在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山区县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发展的提案》(第312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市将县区卫生医疗能力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聚焦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体系、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精心编制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建设规划,力争将更多项目纳入中省投资“盘子”,但从“十四五”中省投资方向来看,主要支持的是县级疾控、传染病病房改造等项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区级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此,我们也多次利用中省调研、研讨交流等时机,将相关情况向省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建议、汇报,恳请将非贫困山区县、非革命老区和非产量大县纳入中省投资范畴,以促进各县区卫健事业均衡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拟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及中省投资有关要求,指导县区做好“四个一批”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待中省投资政策明确后即可上报。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李建强,电话:0917-326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