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26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类
高军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实行村医职业化、鼓励高水平医生下基层、培养新一批人才”的建议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委以深化医改和“三个年活动”医疗质量提升为契机,狠抓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在千阳县试点镇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并在全市进行推广,逐步将村卫生室转为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扎实做好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提高学历,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25年年底前,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二、完善市县级医生支援基层政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半年和1年;鼓励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完成支医工作,到卫生院服务的医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职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卫生院累计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半年和1年,同时鼓励协助卫生院完成一定比例的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带教和帮扶。
三、优化乡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政策。建立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基层人才培训项目,分别依托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宝鸡第三医院开展29名骨干医生和412名乡村医生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完成3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12名基层医生在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脱产急诊急救、超声医师培训,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全力做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优化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政策。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及以上,年龄条件放宽为40周岁(含)以内。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继续采取优惠政策,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程序择优纳入卫生院编制,充实和壮大村医队伍。
下一步,我委将稳步推进乡村医生职业化,年轻化、多元化,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宝鸡卫生健康工作。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 何义强 联系电话: 326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