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66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类
市九三学社:
贵社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障碍人员关爱服务的提案》(第117号)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精神障碍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关乎患者家庭生活质量、关乎地方平安建设、关乎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贵党派站在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提出了加强精神障碍人员关爱服务的提案,高度契合时代发展需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中省基本和重大公卫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项目为抓手,围绕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多项工作,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优化保障措施,落实法定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不断提高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规范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质量,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一是科学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全市心理健康专家团队作用,针对不同类型人群心理健康实际,分类开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素材,精准开展心理健康问题干预,科学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有效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充分发挥市级主流媒体和相关信息平台作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等,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利用公共交通车辆的公众平台进行心理健康核心知识展示宣传,运用新媒体开展心理知识传播,联合宝鸡文理学院、市教育局推广心理剧展演活动,提高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实效。开设了“宝鸡市心理测评管理系统”,为广大城乡居民搭建起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定期安排专业人员拍摄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小视频,有针对性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推送发布,提高了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有效性。二是精准开展干预。针对不同类型重点人群,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精准开展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行动。卫健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在全面做好精神障碍防治等重点工作同时,注重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为各类重点人群提供免费、规范、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对热线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避免演变为恶性危害事件。教育部门积极发挥部门主管作用,在中小学课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立专兼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和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在高校建立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为空巢、丧偶、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干预康复服务。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等调查监测,及时掌握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为有效开展干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卫健委联合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孕产妇、高压力人群等重点人群,动态开展监测调查,及时掌握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水平,为不断完善干预措施提供实证支撑。四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县区均专项编制了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应急处置预案,将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等纳入同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组织开展演练,持续提高全市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整体水平。新冠疫情“乙类甲管”期间,市卫健委及时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增设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席位,对确诊病例及家属、隔离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等,开展针对性心理干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二)关于完善咨询网点建设。一是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市级有中心、县区有机构、乡镇(街办)有科室、村组(社区)有人员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动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各县区不同情况,精准提出补短强弱具体举措,督导与支持相结合,持续完善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确保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完善心理健康咨询网点。我市自2019年起承担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精神卫生综合试点等工作,为精神卫生工作提质增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制定出台了《宝鸡市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市、县、镇、村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站(室)实现全覆盖。建立了市级心理专家库,定期举办“社心大讲堂”,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辅导,通过重点人群关爱、危机干预、医校联合、大众宣传、网络问诊等活动,构建起了“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体系,为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早救治赢得了先机,实现了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个人极端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四个明显减少”和平安建设满意度“一个明显提升”的目标。
(三)关于提升从业人员能力。一是提高服务能力。市委、市政府将宝鸡市精神卫生中心(宝鸡市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民生工程,积极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7348m2,其中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13800 m2,于2020年1月20日投入运行。项目投用后,市精神卫生中心实行“一院两址”管理模式,东、西两院区共开设床位760张,达到了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收治能力,能够满足全市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医学培训和科研等专业需求。同时,全市先后有10家公立综合医院增设了精神卫生诊疗科室,5家民营精神卫生医院为辖区群众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目前,全市共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6所,20所综合医院及2所乡镇卫生院开设精神疾病诊疗专科,共开放精神疾病专科床位1952张,平均每万人5.88张;现有精神疾病专科执业(助理)医师143名(平均每10万人4.31名),专兼职精防人员1611人,能够满足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日常诊疗服务需求。二是规范诊疗行为。市卫健委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不断规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目前,全市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够依法规范开展精神障碍患者诊疗服务。同时,市卫健委成立了由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康复医院)牵头的宝鸡市精神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推行“零缺陷、全过程、创品牌”的质控理念,全面开展质控工作,促进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优质规范服务广大患者。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县区精神卫生专科医师缺乏的实际,抢抓全省精神卫生专科医师转岗培训机遇,及时安排县区二级医院选派临床、中医等类别医师参加培训,先后为县区培养精神科专业医师48名,有效提升了县区精神科诊疗服务能力。积极选派优秀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参加中、省、市专业培训,定期举办全市新增或转岗精防专干培训,持续提高精神卫生队伍专业化水平。2022年开始,我市组织开展三期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基层培训班,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人员等5723人参加培训并完成考核,获得在宝鸡市各级各类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相关工作的资格(心理咨询、心理测查等除外)。
(四)关于探索有效管护模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市精神卫生与社会心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精神卫生综合协调管理制度,创新完善“两排查、两保障、四管护、六服务”的“2246”工作机制,将严重精神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以考核促责任落实,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政法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财政全额保障、镇村监督管理、家庭主动参与的“有奖监护”机制,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无缝衔接”管理。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市、县区财政按1:1足额保障,实现了奖补政策全覆盖、监护责任全落实。实行各级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团队、公安、民政、残联“六路筛查”制度,织密患者筛查发现网络。目前,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6.84‰,位居全国设区地市前列,其中千阳县患者报告患病率突破10‰,已达到了全国领先水平。三是科学规范管理。制定出台了《宝鸡市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工作办法》,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宝鸡市精神康复收治中心,对危险程度评级3级及以上、易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法院判决强制治疗的患者进行集中收治。制定出台了《宝鸡市精神康复收治中心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筛查确定、收治流程、动态评估、信息保密等重点环节,建立了患者家属、镇街、卫健、公安人员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送医收治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了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市、县(区)公、检、法部门定期对强制医疗患者收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通过召开听证会等,确保收治中心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市级收治中心建成以来,累计收治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310人次,有效保障了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减少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四是严格流程服务。制定出台了《宝鸡市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操作流程,保证筛查、送治、救治、送返等各环节衔接顺畅,形成闭环。创新实施患者病历、家属通知单、信息对接单、派出所告知单、镇(街)提示单“一历四单”制度,规范基础管理,加强信息衔接。建立了家庭管护、卫健管护、公安管护和基层属地组织管护“四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有效解决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发现难、监护难、救治难问题,实现了“找得见、盯得紧、管得住、治得好”的目标。近年来,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规律治疗率、面访率、体检率等5项工作核心考评指标持续位列全省第一。五是探索开展康复服务。积极探索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制,争取各方支持,健全社区康复机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指导、村委会(居委会)服务帮困、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用人单位职业保障、监护人看护康复等职责,推动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全科医师团队专业培训,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导,规范实施国家精神卫生服务项目,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随访评估服务,指导患者规律服药,精准宣传防治知识和补贴救助政策,指导监护人规范落实监护职责,合力促进患者早日康复。率先在全省开展国家“精神健康同伴支持及社区精神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试点,在全市16家基层医疗单位开展居家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实现了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积极组织活动,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预防复发、职业康复、生活技能、社交技能、心理治疗等专业康复训练,提高了患者个人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六是创新开展家庭服务。2022年起,为贯彻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市在西北地区率先申请实施国家“CAFF花园”项目,试点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心理服务,举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未成年子女画展,为30位2023年度考入大学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子女争取到笔记本电脑资助,为52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开展免费心理干预,探索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由重“治”向重“防”的转变之路。
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与日益复杂的心理健康问题和精神障碍防治形势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相比,与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相比,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与挑战。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力度,依法落实法定职责,积极落实保障措施,努力在心理健康促进方面实现新突破,在精神障碍预防方面取得新进展,在精神障碍诊疗方面迈出新步伐,在精神障碍康复方面探出新路径,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柏国华,电话:326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