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69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类
严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案》(第526号)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备受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这对新时代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启动以来,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基本遵循,围绕“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等重点,发挥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构建“以心理知识宣传普及为前端、心理问题检测预警为中端、高危人群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促进模式,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强化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卫健牵头、政法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一是高位推动,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推进平安宝鸡、健康宝鸡的重大民生工程,成立市精神卫生与社会心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任务清单,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年度重点难点任务、具体解决措施和完成期限。二是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在全国率先制订印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心理服务网络,创新完善“2排查、2保障、4管护、6服务”的“2246”工作机制,整合医疗、教育、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服务力量,为各级各类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三是落实经费,加强保障。按照试点资金专项投入、多元化资金筹措的方式,推动各级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设及工作有效开展。
(二)宣传动员,扩大影响。坚持把心理健康知识科普作为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的重要抓手,建立“点线面”三位一体宣传模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人人了解心理健康、人人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公众的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由既往的56%达到82%,心理健康素养提升了5%。一是广泛宣传、覆盖全面。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受众人群多的优点,在“报网微屏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心理健康知识,开设“宝鸡市心理测评管理系统”专栏,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围绕“提高心理健康意识、科学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养成科学的运动习惯”等方面内容开展科普,使心理健康知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浸润到人民群众心中。二是分类宣传、延伸到线。从服务对象上着手,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需求开展心理健康关爱活动,以“3.8妇女节、6.1儿童节、5.20网络情人节、7.25老年健康宣传周、家长课堂等活动”为契机,推动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机关、进单位。先后组织社心服务专家团队前往王家碾社区、市公交公司、市民族幼儿园、陈仓渭阳小学、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处、市行政审批局、广电网络公司、建设银行、陕钢集团、市委党校等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累计20余次,获益人数1万余人。三是精准宣传、深入到点。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把心理健康理论知识“翻译”成简明扼要的群众语言,把“大道理”转化成“身边小故事”,使心理健康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接地气、入人心。2023年3月以来,联合教体、民政、共青团等单位,组织开展“老年期心理健康及老年痴呆防治策略”“高压人群减压方法”“青少年情绪管理”“中高考前心理辅导”等主题的巡回宣讲和健康体验,累计发放《精神卫生与社会心理健康知识手册》4000余册,心理健康礼包近5000个,收回心理健康筛查问卷近3000份,全市社区工作人员、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职业高中学生及教师、65岁以上老年人等受益群众4000余人。
(三)建强队伍,提升能力。一是外引与内育并举,壮大人才规模。印发《关于建立宝鸡市精神卫生与社会心理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库的通知》(宝精社办发〔2019〕1号),广泛吸纳中省市精神卫生、心理学、社会工作、法律等方面的专家,通过行业推荐、单位审查、综合评选的方式,引入中省特邀专家14名,培育本土精神卫生专家30名,社会心理专家52名,在全市精神障碍防治、社会心理服务、健康科普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干预等方面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调研摸底全市心理咨询师1200余名,社会心理服务机构19家,建立以精神科医师为骨干,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卫医师、社区康复服务人员等为核心的专业服务队伍,增强我市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需求与使用对接,精心组织培训。为高效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邀请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专家,就国家方面要求及地方工作经验作详细解读。先后举办“社心大讲堂”13期,邀请中省极富影响力的专家授课,全市卫健系统、教育系统、机关工会等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志愿者参加,累计培训280余次,受益19004人。举办宝鸡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基层人员培训班3期,线上采用“8+X”模块化形式开展视频培训,线下采取签到考勤与现场考核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心理机构、镇街、村居委会等相关心理服务人员共8479人参加,通过考核领取宝鸡市社会心理服务合格证书5723人。目前,我市已初步实现“网格心理化,心理网格化”的目标。
(四)购买服务,促进健康。在政府购买心理健康公共服务方面,由于心理健康服务有其专业性和特殊性,由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对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市渭滨区、金台区、高新区、陇县等卫健局分别聘请陕西明朗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市心理咨询师行业协会、宝鸡悦上心理机构、陇县李晓会工作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各县区也效仿此类形式,在自己辖区内对公众进行心理健康服务。在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方面,1999年市康复医院设立的宝鸡市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917-3203366)正式开通,每年组织召开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总结会,动员全体接线员和志愿者秉承“公益精神、专业技能、助人自助、奉献社会”的理念,为有需求的广大民众提供心理援助,做好心理危机干预。2023年我市扩大“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招募范围,接纳来自各县区、各行业的热线志愿者报名,经培训考核后纳入志愿者35名。宝鸡市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安排专业人员每天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地接听来电,守护市民心理健康。
(五)搭建平台,建强阵地。根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宝鸡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鸡市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明确规定了重点系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要求,包括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是打造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按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总规划,市教育部门牵头,在各级学校按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辖区所有高等院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的中小学校比例达100%,并配备专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家长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目前我市600多所学校中有583所学校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二是完善医院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辖区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我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门诊成立于1986年,2020年成立了心身科(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为我市公众的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健康工作做细致化的服务。我市20所综合医院及2所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精神心理科门诊。三是推行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网格化。建设市、县、镇、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体系,解决了社区心理服务由谁提供、给谁服务,在哪里服务的难题。目前渭滨区、金台区等全市9所县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已建成并开展工作,辖区116个镇(街道)92.3%(107个)设有镇街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1354个村(社区)93.4%(1264个)设立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室),为辖区内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实现了心理健康服务网格化。四是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健康宝鸡行动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工作的通知》(宝精社办发〔2023〕9号)文件,对心理健康体检、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工心理健康体检和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建立职工动态心理健康档案。对有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对有心理行为问题患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转介精神专科医院等服务。健康体检机构对体检人群提供心理测评服务。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公众认知、基础教育、社会心理、患者救治、社区康复、服务管理、救助保障等全流程加大工作力度,以适应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发挥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协同各方力量,全力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持续保障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提升,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柏国华,电话:326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