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38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07 15:39:37 浏览次数:

 别:A类


高军宝、胡博磊、常宇博、苏永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老年人养老金年审系统和高龄津贴年审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高龄补贴发放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不断扩大,发放标准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2022年,为了解决高龄补贴年审“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市开通了高龄补贴线上年审服务。老年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秦助老”或“三秦宝”进行网上认证。2023年底,为了解决高龄补贴和养老金领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复年审问题,我委积极沟通协调市人社部门,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复审”和“养老待遇领取”认证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宝卫老龄发2023〕218号),通过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完成了高龄补贴和养老金年审认证数据信息配置,基本实现了“一次认证、多点互联”。目前,我市高龄补贴年审与人社部门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已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完成高龄补贴年审即可同步完成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371371名老年人分别通过高龄补贴年审系统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完成年审,年复审率达到99.69%

目前,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高龄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已经移交至民政部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继续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李尘,联系电话:326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