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559/2024-00074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08 16:20:45 浏览次数:

 别:A类


市民进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发展方向应对低生育率的提案》(第70号)已收悉。现根据我委职能,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五年来,我国生育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7.52‰,2022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出生率6.77‰,2023年出生人口902万人,人口出生率6.39‰。我市的活检量从2019年的35118例下降至2023年的17942例,降幅48.91%。为了应对低生育率,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各项生育支持措施,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从源头消除群众生育顾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指导医疗机构积极应对低生育率问题,我委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一是降低生育医疗保健成本。今年年初我市下发了《宝鸡市优化生育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八条措施》(宝卫人口发〔2024〕54号),2024年1月起,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服务费用从512元/人提高至642元/人;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合理优惠或降低孕产费用,对高危孕产妇到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由医疗机构按照300元/人补助标准给予减免。二是出台配套保障措施。我委出台了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等一系列举措,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围绕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围绕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提升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预防和控制严重出生缺陷发生,减少出生缺陷所致婴幼儿死亡及先天残疾,满足群众健康孕育的需求;围绕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等不同阶段,为儿童连续提供健康监测和医疗保健服务,从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保障新生儿安全、提升儿童保健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强化儿童疾病防控等多个方面保障儿童健康;围绕传播科学知识、健全服务链条、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四个方面,促进母乳喂养等。

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一是加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总目标,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多渠道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先后投入14.35亿元用于机构改造,全市46%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全面提升了群众的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积极争取并实施国家妇保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妇保机构软件建设,2019年以来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2000万元,覆盖全市10家县级妇保机构,覆盖率83.33%二是加速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四大部改革重组,初步形成集临床与保健为一体的“大健康大妇幼”格局。开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以等级机构建设为抓手,对妇幼保健机构从场地建设、科室设置、优质服务、质量控制、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体检”,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就医环境和条件。三是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切实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改进医院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患者满意度;加强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积极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建成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1个;提升妇幼健康信息化水平,提高数据应用、管理效率,积极推广“云上妇幼”,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就医诊疗、支付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努力提升妇女儿童看病就医体验;开设生育咨询门诊、孕妇学校和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等,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产后康复、母婴护理等人性化孕产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健需求。

三、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支撑,基本设施齐全,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妇幼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成立宝鸡市妇产科、儿科专科联盟,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全国的妇产科、儿科协同发展网络,实现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孕产妇和儿童就近就能享受三级医院医疗保健服务。实施“一对一”对口帮扶,辐射带动医联体建设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二是深入推进妇幼保健示范专科建设工作。强化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服务理念,先后建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新生儿科)、国家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国家级儿早基地各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产科、小儿外科、妇科),省级儿早基地2个、市级儿早基地10个,市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2个,市级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6个,市级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2个,市级分娩友好服务示范单位9个。三是加快推动妇幼健康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妇幼健康服务专业队伍。通过开展短期进修、跟班培训、实操观摩轮训等方式,培养妇幼保健和临床骨干人才。加大基层妇幼卫生健康人才特别是妇产科、儿科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举办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对口技术帮扶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一线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高质量产儿科建设。优化产科、儿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预约诊疗;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儿科床位设置,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二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母婴安全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保障五项核心制度,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强化高危孕产妇专人专案管理。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建立全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监测和转(会)诊、救治网络,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形成了遍布全市、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会诊网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三是全面提升保健服务能力。切实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健全“县级筛查、市级诊断”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严把出生缺陷的第一关口;持续为怀孕妇女提供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对孕期可能发生的先天性缺陷作出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措施;深入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健康管理,做到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针对重点疾病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四是强化生殖健康服务。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分娩友好服务三年提升行动,大力推广和普及椎管内分娩镇痛、导乐分娩、陪伴分娩等服务,目前,全市共有9家助产机构已成功创建为市级分娩友好分娩示范单位,2023年全市无痛分娩率达到61.23%,切实提升了孕产妇分娩体验。支持和鼓励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健康教育、心理辅导、中医药服务、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辅助生殖技术等手段,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高不孕不育防治水平。宝鸡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在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建成首家生殖医学中心, 2023年1月获批试管婴儿IVF技术筹建资质,同年顺利通过技术校验。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市共有854对夫妻入组夫精人工授精(AIH),成功妊娠248例、诞下健康婴儿178人,无出生缺陷婴儿。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虽然我委在应对低生育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完善妇幼健康网络体系等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优生优育宣传,进一步弘扬新型婚育观念,普及优生优育科学、政策及生殖健康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育龄群众参与出生缺陷预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人口素质。二是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改善、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妇女儿童保健、临床、科研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资源配置,提高从事妇女、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配备水平。通过开展远程医疗、对口支援、蹲点带教等形式,促进优质妇幼保健服务资源下沉。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苏乐  电话326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