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市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为指导,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1.深入推进卫生计生要点任务信息公开。在“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开设“改善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栏目,公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情况、执业医师注册管理情况、医疗机构限制类技术应用备案情况、重点专科推荐及评审情况。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便于公众学习、监督。主动公开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十项重点措施等内容。开设“公立医院相关指标公示”栏目,对市直主要医院住院均次费用、患者满意度进行公示。
2.不断强化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全市医院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信息,公开医院人员设备技术概况、医院环境布局、医疗服务流程、服务告知、纠纷投诉等内容。在医院门诊大厅、大门入口等显眼位置,通过告示牌、宣传页及网络等形式积极落实院务公开。
3.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为加强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成立政务微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微博日常运维管理,全年利用“健康宝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 51条,处置舆情29起,与网友互动回复信息22条,积极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正向引导网络舆论方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多渠道公开信息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3条(剔除多渠道重复公开情况)。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937条,主要包括:卫计新闻类、业务类信息、健康知识类信息、专题类信息、咨询投诉类信息。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1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宝鸡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条(2016年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卫生计生事业部分)。
2.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情况。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回应次数计入信息公开次数)147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4篇,微博回应事件29次,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8 次 。
3.信息报送情况。按时向市委办、政府办报送各类信息,全年向“宝鸡市人民政府网”上报信息87条,回复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情况,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图,开通了依申请表格下载提交功能,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办结。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市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32件,均已办结,办理情况上传相关信息系统。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能力还需提升,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