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9 11:2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编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医改惠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1.积极筹备合并门户网站,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以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为指导,按照业务发展整合要求,制定“宝鸡卫生信息网”与“宝鸡人口网”合并改版方案。拟定的新版网站是我局在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包括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信息检索与“健康宝鸡”政务微博栏目,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信息,交流互动。

2.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按时公布2014年部门决算及说明、2015年部门预算及说明;二是市直市管单位招标及中标公告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与局门户网站同时进行公示;三是督导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项目与价格,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价格公示链接。

3.提升卫生系统网站群与“健康宝鸡”政务微博服务能力。在督促市直市管单位加强网站建设的基础上,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网上预约挂号服务,目前放号医院38家,全年实现预约挂号3.24万人次,一定程度上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全年利用“健康宝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条,处置舆情19起,与网友互动回复信息10条,积极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正向引导网络舆论方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689条。其中:卫计新闻、工作动态、媒体聚焦类1208条;局各科室及局直机构各类业务信息(主要包括文件、通知、公示等)1006条;健康知识及健康问题解答289条;各类专题信息68条;政策解读52条;回复咨询投诉22条、领导信箱12条、意见征集4条;信息公开栏目新增中长期规划信息6条、招聘信息7条、社会公益活动15条。

2.多渠道公开信息情况。为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我局一贯重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联合宝鸡日报开办《卫计专刊》,宣传医改亮点和成效、卫计系统先进典型。举办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向公众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惠民政策,解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

3.报送信息情况。按时向市委办、政府办报送各类信息,市委办对我局信息采用综合打分340分,列市级部门第1名。上报省卫计委信息300余条,向“宝鸡市人民政府网”上报信息197条,回复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情况,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图,开通了依申请表格下载提交功能,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致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办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并将“两案”办理工作列入2015年局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内容。2015年,我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协办6件)。截止2015年6月30日,我局“两案”全部办理完毕。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卫生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医改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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