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5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以及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本单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宝鸡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全年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7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13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40条,维护专题专栏11个,开设新专题4个。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我委通过市长信箱、“12345”政务热线、网站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并开设“常见问题解答专栏”,就公众常见的问题集中解答。其中,2023年受理“12345”政务热线投诉1925件,门户网站留言投诉101件,按时限督促有关业务科室及时反馈,完成网上答复,回复率100%,常见问题整理16期。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积极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2023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申请公开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范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原则,政务公开信息由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审查合格登记后在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同步发布。二是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对经审查予以发布的信息,由专人对信息的内容和文字进行校对,确保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加强我委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规范运行,按要求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维护增设相关栏目,2023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和政府公开信息等1278条,根据专题工作开展情况,新开设“@国务院 我来说“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国务院‘互联网+督察’”“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等4个专题。在新媒体建设方面,其中我委的“宝鸡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坚持365天发布机制,累计发稿2106余篇,粉丝量达154778余人,单次阅读最高量1万次,全年阅读次数105万次,从大型会议、活动,县区、委直委管单位工作动态、健康知识科普等方面全方位展示全市卫健工作风貌,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宝鸡卫生健康抖音号累计推送211条视频,最高阅读量19.6万;“宝鸡卫生健康”视频号全年共推送216条视频,关注粉丝9137人;“健康宝鸡公众服务微信服务号全年推送信息101条,关注用户2138861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完善网站信息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日常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管。加强源头管控,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考核。明确网站栏目信息保障部门,将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纳入目标任务考核,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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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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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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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栏目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创新的手段还不够丰富,解读方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员队伍稳定性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更大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以务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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