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13:5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深入推进本单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宝鸡建设以及医疗服务提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年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2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91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05条,维护专题专栏11个,开设新专题2个。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市长信箱、“12345”政务热线、网站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并开设“常见问题解答专栏”,就公众常见的问题集中解答。2024年受理“12345”政务热线投诉2362件,门户网站受理留言投诉79件,回复率100%,常见问题整理45期。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积极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2024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由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审查合格登记后在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同步发布。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对经审查予以发布的信息,由专人对信息的内容和文字进行校对,确保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发布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要求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维护增设相关栏目,2024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和政府公开信息等1020条,根据专题工作开展情况,新开设“@国务院 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2个专题。2024年新媒体建设方面,我委“宝鸡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坚持365天发布动态,累计发稿1730篇,粉丝量达153393人,单次阅读最高量15426次,全年阅读次数72万次,从大型会议、活动,县区、委直委管单位工作动态、健康知识科普等方面全方位展示全市卫健工作风貌,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宝鸡卫生健康”抖音号全年累计推送34条视频,粉丝8746人,最高阅读量8259次;“宝鸡卫生健康”视频号全年累计推送43条视频,关注粉丝9110人,最高阅读量5201次。“健康宝鸡公众服务”微信服务号全年推送信息150条,关注用户1947716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完善网站信息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日常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管。加强源头管控,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考核。明确网站栏目信息保障部门,将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纳入目标任务考核,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公开载体和表现形式亟待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增强。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保障他人隐私信息,严格信息公开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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