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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重点卫生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

来源: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25 10:41

4月23日,宝鸡市疾控局召开全市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重点卫生监督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疾控局局长邓峰参加会议并安排有关工作。各县区疾控局局长,市、县区卫健(疾控)部门相关科(股)室和疾控(卫监)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3月10日以省政府令第244号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生活饮用水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百姓健康福祉。各县区疾控部门和市、县区疾控(卫监)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教育,走好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厚植为民情怀,扎实有效做好属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尽快行动起来,加强行业内部培训,明确要求,执法尽责,加强各类涉水单位培训,明责守法,确保辖区人民生活饮水安全。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做到卫生监督人员学习培训全覆盖、各类涉水单位培训全覆盖,让该项工作涉及的有关方面都明职责、明要求、明标准,为依法依规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打牢基础。要尽快组织力量,摸排核实属地各类涉水单位底数,分类建立台账,结合本县区实际,尽快细化各级、各类涉水单位责任清单,让大家明规、知责、守规、尽责。要围绕监督、检测、报送、公示等重点环节,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开展辖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落实属地卫生监督责任,加强与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属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与管理工作。要抓紧制订辖区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水单位做好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年内组织辖区涉水单位开展应急处置联合演练,提高辖区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相关内容宣传,教育与监督各类涉水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涉水单位主体责任,引导社会群众依法依规监督生活饮用水安全。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该项工作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快工作推动落实,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学习培训基础上,尽快健全动态监测、日常监督、水质抽检及涉水单位检测报告检查等长效机制,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效,始终守牢生活饮用水安全底线,确保辖区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会上,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有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员对《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讲解培训,高新区卫健局交流了近期重点卫生监督工作,与会人员对《宝鸡市加强卫生监督工作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讨论。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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