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我委对市中医医院等委直委管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9日-6月13日。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3日前与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联系,联系电话:3260248。
附件:2025年度市级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公示表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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