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和省中医药局关于《组织评选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暨陕西省名中医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5〕48号)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和委党组审定,拟向省中医药局推荐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科等3家单位及曾升海等7名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材料反映至我局,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个人)或加盖单位公章(机构),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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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