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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性质 咨询
办件标题 多点执业
内容 我是取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执业医师,我想咨询一下:1.我能否多点执业(我没有职称证)?2.作为法人,能否多点执业?3.望领导线上回复!非常感谢!
信件编号 WJW20241000759 提交时间 2024-10-31 11:40:4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关于您咨询的“中医专长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答复如下:

1. 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健委15号令)规定:“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2.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13号令)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根据以上两款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多机构执业无中级职称要求。


答复机构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4-11-04 15:14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