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对以下2家三级医院开展等级医院复审工作,现就前置要求落实情况公开征询意见,公告如下:
一、复审范围
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
二、前置要求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版)》(陕卫医发〔2026]91号)第一部分前置要求共设5节31条评审条款,内容包括床位规模、依法执业和规范服务、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和重大事件、其他重点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7日(7个工作日)。
四、情况反映
社会各界如发现上述参评医院在2022-2025年评审周期内有违反前置要求情况,请在公示期限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高红云 3260248
邮箱号:bjswjwyzygk@163.com
附件:前置要求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