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及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安全生产专家,组建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遴选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3.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备较强的现场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及应急指导能力;
4.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领域有突出业绩或研究成果者优先。
三、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专项督查、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与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与评审、事故调查分析;
3.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4.参与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及应急演练等工作;
5.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任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申报人员需填写《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提交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行政中心1号楼624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申报表及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指定邮箱(bjswjwyj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申报+姓名+单位”。
(三)审核与公示
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申报,严把推荐质量关;
(二)申报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专家,将予以解聘。
联系人:张勇 3263240
附件:1.安全生产专家库名单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