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卫生监管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市管41家公共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评价。经综合评定,2024年度市管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结果如下:31家住宿场所中A级23家、B级8家,量化率100%;9家游泳场所中A级8家,B级1家,量化率100%;1家沐浴场所的量化等级为B级,量化率100%。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市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名单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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