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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管道直饮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和联系方式的公示

来源: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07 14:25

《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现将我市《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附件1)、《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附件2)和各县区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联系方式(附件3)公示如下:

附件:1.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

      2.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

      3.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联系方式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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