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14 14:26:08

 别:A类

 

市农工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的提案》(104)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提案对于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提高基层医生诊疗水平有深远的意义,我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目前面临能力不强、设备配备不足的短板和弱项,也是我委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科学规划基层医疗机构布局

我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群众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目前,全市99个镇设置乡镇卫生院149个、17个街道办事处设置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个社区服务站;96个乡镇卫生院(社卫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21个乡镇卫生院(社卫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1158个行政村设置1685个村卫生室,全部按照诊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等“四室分设”不低于60平方米的建设要求全部达标。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的标准。全市注册乡村医生2649个,确保了每个卫生室有一个合格的村医,对于个别村卫生室因为人员到龄后,暂时无人递补的情况,由乡镇卫生院派驻或巡诊,织密织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巩固“15分钟”就医圈建设成果,保障群众享受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二、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委围绕居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公卫项目为抓手,做实做细公共卫生服务,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增强数据质量、强化项目管理,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持续推进重点人群健康改善项目实施。扎实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深化医防融合,做实做细4种重大慢病管理。推进基层医疗服务方式转变,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建机制、重考核、促行动、抓示范、提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健康宝鸡17项行动扎实开展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充分利用随访、义诊、健康知识讲座等时机和健康网站、小程序、媒体平台,结合人群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宣传大病、慢病救治、两病门诊等相关政策和季节性、多发病预防等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目前,全市共建立家医签约团队1234个,每个团队由1 名全科医生、1名公卫人员、1名护士,1名村医组成,常年活跃在基层一线,针对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医疗服务、转诊需求等提供健康服务,共签约服务群众187.2万人。

三、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

今年,我委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探索建立村医在市级医院脱产培训制度,提高村医的技术能力,发挥村医能看病、会看病的自身 “造血”功能,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对基层380名村医分6期开展脱产培训。依托市中医医院对26名基层骨干医师进行为期120天的脱产提升培训。邀请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教授对市、县、镇的基层骨干医师进行培训。组织4名基层骨干到西京医院进行B超小器官培训学习,实施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了基层公卫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公卫培训13期,请省、市专家授课,进行考试提高。确保人人都能熟练掌握高血压、糖尿病、0-6岁儿童、孕产妇等项目管理、组织管理,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

四、提升乡村医生待遇保障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村医队伍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村医考核和补助拨付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完善的村医考核体系,按标准及时拨付乡村医生基本医疗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并将不少于40%的公卫工作任务交给村医完成,不断提升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并每年对村医补助拨付情况进行核查。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并按省级规定予以递增,维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保障村医的收入待遇,确保村医队伍稳定。

下一步,我将探索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乡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提高村医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加强村医本地化培养机制,强化村卫生室的设施设备改善,让广大基层群众就近获得同质化的医疗资源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宝鸡卫生健康工作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 3262778)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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