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类
冉学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建议》(第289号)收悉。经与财政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主力军,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和县域医疗服务网络的龙头,也是连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枢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政府主导方向,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中,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关于有效化解医院历史性债务的建议
财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资金、制度管理办法,将卫生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及时下达预算资金,同时建立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中、省、市县(区)资金保障标准,市县财政及时调整预算支出结构,确保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落实。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42.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9.4%。其中:全市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支出8.9亿元,占卫生健康支出的21.2%。一是市县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拨付医疗卫生专项资金,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更新等支持。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通过财政奖补和医院自筹等多渠道筹资化解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助力公立医院轻装前行。科学谋划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补贴,缓解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压力。二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省投入的同时,加大市县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严格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按照“谁举办、谁投入”的原则,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6个方面投入,进一步切实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积极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等政策、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关于科学制定区域医疗机构建设设置和规划的建议
《宝鸡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23年-2035年)》的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主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包括医疗卫生设施体系和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两部分。医疗卫生设施体系方面,我们积极构建“市级-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四级医疗卫生设施网络。医疗机构布局方面,我们按照市区东西狭长,适应带状城市现状,兼顾渭河两岸医疗资源,将主城区划分为金渭组团、代马组团、陈仓组团、科创组团、蟠龙组团五个组团,合理布局三级公立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
三、关于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的建议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由县级政府按规定比例保障编制内医务人员基本工资。我们将督促县级政府按规定比例保障编制内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并在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人员绩效工资的补助力度。
希望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推进眉县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健全,为和谐宝鸡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联系人:市卫健委改革与规划发展科 段军海,电话:326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