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18 17:40:00

类  别:A类

尊敬的鞠丛慧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新城沿街饮食摊点管理的提案》(第31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依据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我委负责开展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统筹安排

每年年初印发《全市卫健系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年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并联合市工信局、教育局等八部门制定印发《宝鸡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细化监测任务,将小餐饮、小摊贩等重点场所纳入监测范围,提升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每年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重点工作培训会,通报上年度风险监测情况及问题,明确本年度监测重点,对县区、医疗机构的食品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为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信息交流共享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会商制度,推进风险通报和会商交流常态化、规范化,每年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会商会议,通报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督情况,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并议定风险防范措施,保障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售卖、食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同时强化食源性疾病应对能力,每年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医疗机构及疾控机构应急响应能力,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救治及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流调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全民营养周”“5.20学生营养日”等时间节点,在居民广场举办合理膳食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健康义诊、健康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健康饮食、食品安全标准、食养指南、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提升群众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同时确定陈仓区为我市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国家监测点,积极组织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的同时,针对食品安全意识较弱、营养健康水平较低的居民,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主选择安全可靠、营养健康的餐食,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监测,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吹哨人”作用,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联系人:郭芙蓉  0917-3260732)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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