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类
段晓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关怀的提案》(第18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根据您的建议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对计生特殊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围绕经济扶助、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
一是发放特别扶助金。对49—59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90元的扶助金,60岁以上提高到1100元(相比全省的标准我市各提标了100元)。二是发放失独一次性补助金。对户籍在我市的失独家庭按照每户3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三是做好失独对象养老安置工作。将失去生活能力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安置在养老院生活。对失独家庭夫妇死亡后自愿火化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殡葬救助金。四是完善失独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在全市21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的优先优惠服务。2024年,为2349名计生特殊家庭父母购买了住院护理险。市县财政投入341.9万元为全市22.8万名计生群众办理计生家庭安康保险。五是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等“三个全覆盖”政策全面落实。截至2025年,市财政已累计下达867.4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对高龄、独居、失能和半失能等重点人群日常访视率达到97%。全市建成“暖心家园”16个,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帮助计生特殊家庭走出家门、走进家园,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二、关于您所提建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积极发挥妇联、计生协等社会组织的纽带作用,在失独家庭心理支持上开展系列关怀活动,委托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心理慰藉和亲情关怀等服务。
(一)关于建立心理支持体系。您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心理关怀项目,提供专业化、可持续的支持,通过社区或依托有资质的专业心理服务机构,为计生特殊家庭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评估心理状态,提供个性化干预方案,帮助失独家庭疏导心理郁结。
(二)关于社会关怀与支持。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尝试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培训志愿者或社区工作者,通过定期探访、电话关怀等方式提供情感陪伴,避免社会隔离。探索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如微信群、互助会),鼓励家庭间分享经验、互相支持。同时,开展“结对帮扶”,联动企业、学校或公益组织,与计生特殊家庭结对,提供生活帮扶和心理关怀。
另外,我们还将在经济与生活保障、长期跟踪与危机干预以及敏感性关怀等方面多做工作,落实经济补贴、医疗保障等政策,减轻计生群体的生活压力,尤其避免因经济困境加剧导致的心理问题。对长期抑郁等高风险家庭建立紧急联络通道,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同时,也注意避免强行干预,充分尊重个人隐私和家庭意愿。
让我们共同努力,通过多维度、可持续的干预体系,提供系统性、长期性的关怀支持,逐步改善计生特殊家庭的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张雷刚,电话:326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