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17 16:25:00

类  别:A类

市民革: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指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乡村医生队伍年龄构造老化,后备力量缺乏,医生技术程度较低,整体待遇较低”等问题客观存在。您提出的“继续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完善乡村医生培育培训制度、明确福利保障待遇”等建议对我们提升全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狠抓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待遇保障,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各项人才招聘计划,实施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以县为单位实行县招镇用,实行统筹调配使用,要求不低于20%的招聘计划数量用于镇卫生院。持续做好贫困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人员,重点补充到艰苦边远地区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为镇卫生院招聘一定数量的特岗全科医生。二是优化基层医疗机构招聘政策,所有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及以上、年龄条件放宽为40周岁以内,2013年以来累计为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生2214人,2023年以来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招录大学生村医23名,2020年以来通过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政策招聘了16名特岗医生。

二、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训

一是依托市级医院优质医疗教学资源构建了“分层分类、精准施训”的基层卫生人才全周期培养体系,重点强化常见病诊疗、合理用药、中医适宜技术等10类实操技能。依托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宝鸡第三医院开展村医分阶段、模块化脱产培训,年均开展4期、每期30天专项培训,累计完成约1655名在岗村医轮训。二是依托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等开展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培训133人次。针对乡村卫生人员执业资质提升需求,组织89名骨干村医开展为期10天的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强化培训,课程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实践、医疗法规等六大模块。建立培训成效跟踪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绩效分配挂钩,形成“培训-考核-应用”闭环管理体系。

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

严格落实村医收入待遇相关规定,全面保障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等主要收入,确保村医年均收入达到3万元-5万元。一是对年满60周岁并退出岗位的村医,在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工龄每年8.34元的标准逐月发放养老补贴,保障乡村医生扎根乡村、服务乡村。二是将已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探索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发挥乡村居民健康“守门人”职责。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单位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宝鸡卫生健康工作。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焱    电话:3262778)

主办: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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